• «
  • 1
  • 2
  • »
  • Pages: 1/2     Go

966941.jpg

昵称真默契

GF  2019-12-30 21:42
(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成为了一家人♬)

云南退伍女兵反杀案判正当防卫

事发过了快一年了,女兵家能过个好年了

748623.png

呆头呆脑

有昆山龙哥的先例就好判多了

none.gif

cql

B2F  2019-12-30 21:46
(说话都说不清楚,你对暗号呢?)
我怎么印象里应该是防卫过当      

none.gif

921b8486

         现在需要正能量

silent-sun-f913.s13.workers.dev

666

正能量,每当这种时候就觉得还有希望

742432.jpg

职业选手

B5F  2019-12-30 21:56
(阿米诺斯)
身份特殊而已

ac189f8b


none.gif

75f3a3fc

龙哥一小步,法制一大步

11801.jpg

茅延安

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的那个,是龙哥自己掏出凶器,然后凶器被当事人夺走反杀
退伍女兵的这个,是女兵自己掏出两把凶器,一把被打落,用另一把把人杀了
然后前者,龙哥和当事人都在大街上
后者这个,女兵在“反杀前”待在自己家里,然后自己反而带着凶器出门搏斗

女兵有后台,只能这么说

none.gif

Lucky Star

明显防卫过当啊,对面已经被朋友劝走了,她拿把刀出去把人干了。

203334.jpg

幽靈式

B10F  2019-12-30 22:14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回 8楼(茅延安) 的帖子

这样倒的确是有后台了~…或者说当地想树立典型?

440624.jpg

WntFlm

回 10楼(幽靈式) 的帖子

这和后台有啥关系
按道理来说, 强闯民宅还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就该使用无限防卫权的

103702.jpg

藤井有栖

B12F  2019-12-30 22:38
(爆笑如雷了家人们)

回 8楼(茅延安) 的帖子

军纪很严的,不要以为法律会袒护军人。对国家来说军人的地位比老百姓还低,随时做好牺牲准备的人不需要法律袒护

748623.png

呆头呆脑

引用
引用第8楼2a190cf0于2019-12-30 22:02发表的  :
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的那个,是龙哥自己掏出凶器,然后凶器被当事人夺走反杀
退伍女兵的这个,是女兵自己掏出两把凶器,一把被打落,用另一把把人杀了
然后前者,龙哥和当事人都在大街上
后者这个,女兵在“反杀前”待在自己家里,然后自己反而带着凶器出门搏斗
.......



竟然不是遭遇战?过后还能算正当防卫?

a6.gif

大豆玉米

不了解具体细节,我个人觉得根本算不上正当防卫,甚至连防卫过当都欠妥。对方持刀究竟用作砍门还是砍人,人死了不知道。还有具体细节究竟如何,人死了也不知道。但是如果有人砍你家门,你在家里持刀冲出去或提前预备好刀等他进来和他对砍,绝对不是正当防卫。假如没有第三方作证(或者证据不利),涉事人又已经死亡。其实正当防卫的判定空间相当大了。

none.gif

luluka

回 13楼(呆头呆脑) 的帖子

这个是要看后续威胁的。龙哥那个也是有这方面考虑。虽然案子了解不多。但是如果涉及到私闯民宅确实防卫权会比较宽松

11801.jpg

茅延安

Re:回 8楼(茅延安)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12楼0b993391于2019-12-30 22:38发表的 回 8楼(茅延安) 的帖子 :
军纪很严的,不要以为法律会袒护军人。对国家来说军人的地位比老百姓还低,随时做好牺牲准备的人不需要法律袒护

唐雪父亲名字叫唐加勇
http://www.sohu.com/a/336798357_99939965
丽江检院副书记名字是唐加荣
http://mini.eastday.com/bdmip/190408220532352.html#


昆山砍人案8月27号案发,9月1号公安就发布通报并撤诉
丽江反杀案2月8号案发,12月30号检察院发布通报并撤诉
后者中,检方不断的给唐雪增加羁押时长,否则她早进去吃牢饭了

1157382.jpg

singgle

图片:
环球上是这样报道细节的

1157382.jpg

singgle

我反正觉得判正当防卫判得好

none.gif

尼玛别这样

都上门几次了,正当防卫没毛病。大伙想想,如果是你们的漂亮女儿因为拒绝一个陌生男人的搭讪就被跟踪上门闹事,你们受得了?

none.gif

防御塔

唉,就该死啊这样的人

5.gif

我爱泉此方

B21F  2019-12-31 07:59
(绅士喜欢萝莉有什么错!!)

回 17楼(singgle) 的帖子

如果按这个报道的话我觉得按正当防卫没问题。
如果是LS描述的那样人都被人劝走了女兵带刀追上去把他反杀了那我觉得是防卫过当或者属于过失杀人了都

648960.jpg

Background

引用
引用第5楼b1493d1c于2019-12-30 21:56发表的  :
身份特殊而已

有要比没有好

none.gif

欧派狂魔356A

该死啊这样的人

1227925.jpg

爱小酱

B24F  2019-12-31 08:53
(拿起刷子考古去!)
没看过卷宗,不做评论

2.gif

辛达高等精灵

B25F  2019-12-31 09:01
(拜托你很机车耶)
三天记忆:事情发生超过三天就再也不想去理会了   

1043187.jpg

我不是colaice

B26F  2019-12-31 10:03
(何日得饮中山酒,大醉千日不复醒?)
支持威胁到人身安全后使用无限防卫权

none.gif

Halley

引用
引用第8楼2a190cf0于2019-12-30 22:02发表的  :
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的那个,是龙哥自己掏出凶器,然后凶器被当事人夺走反杀
退伍女兵的这个,是女兵自己掏出两把凶器,一把被打落,用另一把把人杀了
然后前者,龙哥和当事人都在大街上
后者这个,女兵在“反杀前”待在自己家里,然后自己反而带着凶器出门搏斗
.......

人家都拿刀上门砍门了,你还赤手空拳出去PK吗?你是开上帝视角才知道他刀被同伴收起来了,当事人能知道吗?或者你去体验一下被一米九的醉汉殴打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再考虑下作为一个女性面对这种情况持刀自卫有没有必要?
正当防卫从来就没有力量要均势的说法,只要觉得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就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这种力量可以是优势的,即使加害方用拳脚,受害方觉得自己有致伤致死的危险抄家伙反击没有任何问题
这种喝酒闹事大半夜砸人家家门威胁杀人全家的渣渣,死了活该,有什么好讲的

680652.jpg

夏歌艾迪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748042.jpg

灰流丽

B29F  2019-12-31 10:39
(LAW Master)
楼上几位说得好。

看到新闻第一反应不是裁判公不公正而是妄加猜测有没有后台,这种人实属有问题嗷

4.gif

阿棉

清楚
  • «
  • 1
  • 2
  • »
  • Pages: 1/2     Go